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日前發布了《老年人健身器材配置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試行)》),在服務老年健身群體、完善和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等方面邁出堅實一步健身器材 。
《指南(試行)》圍繞心肺類、力量類、平衡類、律動訓練類和柔韌拉伸類等功能訓練,分別就老年人室外健身器材和室內健身器材,提出具體的適老化要求,引導各地配置適宜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健身需求健身器材 。同時明確,《指南(試行)》適用于指導社區、長者運動健康之家、社區運動健康中心、全民健身中心、體育公園、老年人活動中心、養老院等公共場所老年人健身器材的配置,所配置器材適用于60歲以上、具有自主行為能力,適合體育健身運動的人群。
根據《指南(試行)》,老年人室外健身器材按照功能分為心肺類、力量類、平衡類、手腦協調類、按摩類、牽引類、休閑益智類;老年人室內健身器材按照功能分為心肺類、力量類、律動訓練類和柔韌拉伸類健身器材 。器材應結合老年人身體特點,具有運動輕緩、操作簡便、負荷適宜、可及時中止運動等特點,應充分評估器材安全風險、機械安全風險、電氣安全風險以及運營管理安全等,避免老年人在體育鍛煉中發生運動傷害。
根據《指南(試行)》,器材配置要遵循多樣化原則,應充分考慮老年人體育鍛煉的基本需求,根據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運動能力,系統配置心肺類、力量類、律動訓練類、平衡類、柔韌拉伸類、休閑益智類、按摩類等器材,使老年人通過全方位鍛煉提升體質健身器材 。要突出有效性、互動性、標準化原則,老年人通過使用器材進行體育鍛煉可提高身體機能水平、體質水平和生活質量,應滿足多人參與、互動交流需求,激發老年人主動參與體育鍛煉的積極性,并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
《指南(試行)》提出,器材宜采用便捷模塊化設計,提高產品零部件通用性,降低產品維護成本,提高維護管理便捷性健身器材 。應配置醒目易見的標識牌,內容應簡潔明了,容易為老年人所理解。無法在器材上配置的可在器材旁單獨配置。標識牌中的警示應結合器材鍛煉功能,提醒老年人根據身體健康情況科學合理的鍛煉。
國家體育總局群體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人口老齡化是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趨勢健身器材 。希望通過《指南(試行)》的制訂出臺,助力發展老年人體育事業,根據老年人特點和需求提供更加適合的場地設施和健身器材,不斷拓展老年人參與健身活動的空間,維護和保障老年人體育健康權益,為做好新時代老齡工作和老年人體育工作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