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文又叫制藝、制義、時藝、時文(相對于古文而言)、八比文等,是明清科舉 考試所采用的一種專門文體文體器材。它要求文章必須 有四段對偶排比的文字,共有八股,所以稱為 八股文。“股”是對偶的意思。它的特點主要有:1.題目必須用“五 經”、“四書”中的原文。2.內容必須以程 朱學派的注釋為準。3.體裁結構有固定的格 式,全文分為破題、承題、起講、人題、起 股、中股、后股、束股和大結八部分。另 外,八股文的字數也有規定。明初制度: 鄉試、會試,要求用“五經”義一道,字 數500, “四書”義一道,字數300。清朝康熙時要求550字,乾隆要求700字。八股文通 常禁用詩賦中夸張華麗的詞語,不許引證古 史,不許比喻。在明清兩代,八股文成為所 有官私學校的必修課。不會寫八股文,就無 法通過科舉考試,也就無法做官。明清時期 許多有識之士對八股文深惡痛絕,所以八股 文最終被廢棄,也是歷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