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
12月23日,河南衛輝市民李先生反映,當地一處荒坡野地里,有人修建了一個小廣場,安裝了8套健身器材健身器材 。“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是怎么審批的?是不是浪費錢?”(據12月23日封面新聞報道)
健身廣場修建在盤山公路外側,兩端安裝著一些健身器材健身器材 。還有牌子上寫著“全民健身工程”“衛輝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體育彩票公益資助”等字樣,落款時間為2024年1月。李先生稱,“這里距離最近的村莊有好幾公里,村里也有健身器材。這里都是光禿禿的山坡。不知道是建了給誰用。”
建在山上的健身器材(圖片來源:封面新聞)
衛輝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介紹稱,盤山公路盡頭是一處新開發的景區,小廣場是供路過的游客歇腳、停車用的,只是額外增加了一些健身器材健身器材 。“按照市里統一規劃,沿線一帶將增設很多體育元素,為廣大游客提供方便。健身小廣場只是先期建設完成的一處,因此顯得孤零零的。”
按照這個解釋,山坡上的健身器材是按規劃安裝,以為游客提供方便健身器材 。不過,這個說法遭到網友的質疑,認為游客玩累了,哪還有力氣再玩健身器材,而且,也不是天天有游客,這些健身器材閑置的概率會比較大,多數情況下,可能就是個擺設。
2021年,體育總局、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公共場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各地要根據器材接收方的實際需求和使用人群特點配建器材,在采購配建器材之前充分征詢使用器材的群眾意見,特別要考慮青少年、兒童、老年人的需求,避免將器材配建在利用率低、管理維護無保障的地方健身器材 。健身器材建在山坡上,是否事先征求過使用者的意見,是否考慮過兒童與老年人的需求?這是個問號。從實際效果上看,山坡上遠離人群,難免會存在利用率低的情形,也不方便管理維護,這個地點的選擇是否合適,是個疑問。
建在山坡上也可能是個無奈之舉,因為健身器材的安裝需要合適的地點,涉及占地的問題,要求選擇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的公共場所健身器材 。有的農村地區可能不太好找這樣的公共場所,曾有媒體報道某地把健身器材建在農田里“曬太陽”,離村莊達1.6公里,周邊全是農田。
公共健身器材是用來讓公眾健身的,要方便群眾使用,無論建在農田里,還是建在山坡上,如果不方便群眾使用,就背離了全民健身的宗旨健身器材 。公益項目如果成了擺設,就是一種形式主義,白白浪費了資金和資源,也會損害政府的形象。
據報道,衛輝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曾因為體育設施建設、對貧困村莊體育支持不夠,被要求整改健身器材 。如果是為了達到整改的要求,加強體育設施建設,那么,也應該以方便群眾使用為出發點,不能為了建設而建設。如果只管建設,卻不考慮實際上的方便群眾,這種建設也是白建,那還不如不建。
(來源:極目新聞)